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吴昱萱报道:12日,
三水区开展“创建放心消费街区、单位”评选活动。对获评“创建放心消费街区”的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的镇街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评“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资金扶持。
据悉,三水区内具有一定规模和组织形式的商品销售、经营服务街区或金融、商贸服务集聚区均可申报“创建放心消费街区”。三水区内商贸流通领域、服务行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均可申报“创建放心消费单位”。
“创建放心消费街区和单位的评选条件,都要满足在消费维权、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优质服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得到广大消费者、经营者的好评等条件。同时,自申请之日的前两年内,无违反承诺书内容和无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而受到行政处罚记录的行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区市监局已全面开展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参创街区、单位需自主向属地镇街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镇街创建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交区创建办进行复审,确定申报街区、单位是否具备开展‘创建放心消费街区单位’资格。”上述负责人说。
创建流程将分为创建、评审和扶持三个阶段。8月~10月,为创建阶段。符合创建条件的街区、单位将开展创建工作。10月~11月,进入评审阶段。将聘请第三方考评机构对“创建放心消费街区、单位”创建单位进行考评验收。评审验收后,通过网络等方式对评审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其中,获评“创建放心消费街区”的街区不超过4个,获评“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单位不超过50个。最后,对获评“创建放心消费街区”的创建活动组织实施的镇街给予20万元资金补助,对获评“创建放心消费单位”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