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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接受“诉刘鑫案”一审判决: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
作者:klm1 来源: 阅读次数:11622次 发布日期:2022年1月19日

新京报讯(记者 吴采倩)1月19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新京报记者,决定接受“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不再上诉。“这个判决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更感欣慰的是,中国司法为江歌的善行注脚,褒扬了江歌助人为乐的品德。”

1月11日上午,江秋莲在案件座谈会现场。新京报记者 彭镜陶 摄

新京报此前报道,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江秋莲表示,如果能拿到69.6万元的赔偿金,将全部捐给失学女童。“江歌被害,我曾向社会发起求助。因为社会给了我无数的帮助和温暖,我才活了下来,我希望能把曾经的求助还予社会。”

1月10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宣判。来源:城阳区法院官方微博

1月19日,江秋莲在微博发布视频,决定接受一审判决结果,不上诉。在视频中,江秋莲提到,起诉刘暖曦的目的本不在赔偿金的多少。同时,她感谢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公平判决与温度,“这个判决书有令我深深感动的温度,它所褒扬和谴责的,是对我这几年经历的理解与安慰。”

此外,江秋莲告诉新京报记者,未来将继续赚钱,积攒诉讼经费,继续起诉诋毁江歌声誉的人。等凶犯陈世峰出狱回国后,她也会继续提起诉讼。

中国留学生江歌于日本遇害一案发生于2016年11月3日。当时江歌在东京中野区一公寓内,被好友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2017年12月20日,陈世峰因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江秋莲认为,刘暖曦对江歌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曾索赔207万余元。

编辑 刘倩

校对 王心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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